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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:
为此,
律师点评:物品供应是特许双方争议较大的部分。据查,
本案中,
建议加盟者:1. 选择好的经营品牌加盟,因为好的品牌会注意维护品牌形象,能保证原料质量;2. 合同是特许经营的灵魂,加盟商一定要注意向特许方采购的原料应有一定的标准,防止花钱采购的原料有质量瑕疵影响产品的经营。请在加盟前提出异议。
疑问一:在已经支付8万元加盟金,并且原料一定在总部购买(1.8元/斤,其中原料1.5元,管理费0.3元)的前提下,其配套的产品是否可以自己配置?(曾与总部协商未果)如购买塑料袋,是否可以不从特许方买入?
律师解答:在营运一段时间后,加盟者往往为了节约成本,从各个环节考虑节减开支。对此,《特许经营合同》或者说《加盟协议》成为约束双方的纽带,一切有关的权利义务均应依据合同处理。同时《运营手册》作为《特许经营合同》的附件,具有同样法律效力。对于塑料待的购买,如果是属于在合同体系中规定内容,加盟者应该遵守。而且,特许方为了维护整体品牌形象,往往提供给加盟者的物品有商标,往往在合同中约定,要求加盟商不得私自从其他渠道进口包装。因而,如果明确约定的,建议加盟者遵守条款,否则违法的是自己。
疑问二:强制购买的合同条款是否合法?
律师解答:目前,我国还没有《特许经营法》,只有1997年11月4日我国贸易部发布的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》的规定。根据该办法第九条第四项的规定特许方提供长期的经营指导,培训和物品供应,,对物品的供应实际是双方自由意思的表示,而物品的供应是双方争议较大的部分。
疑问三:与总部签定的合同主要是对加盟方的限制,对特许方限制很少,合理吗?
律师解答:特许方和加盟方组成了特许的经营体系,在法律上是两个独立的主体。特许方将自己发展的品牌授予加盟者,双方建立的是契约关系。至于合同中限制的内容,在签定和约之前,加盟者就应该及时提出疑义,一旦签定协议,就应该遵守协议。除非协议中有明显违法的规定。